马先生因涉嫌串通投标罪,在2024年7月30日被刑事拘留,9月3日取保候审,2025年9月3日又被检察院取保候审。原来,在2021年3月23日和4月23日,马先生及同案人员为承揽项目,分别挂靠公司进行围标和操纵评分,两个项目合计中标金额较高。不过,涉案工程项目都已施工完毕,没给国家、集体或其他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马先生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还自愿认罪认罚。起初,马先生觉得自己虽参与了围标,但工程都完成了,问题应该不大。
随着案件推进,马先生开始焦虑,他意识到事情没那么简单。自己面临着刑事处罚,可能会留下犯罪记录,影响自己和家人。他尝试去了解法律程序,可越了解越迷茫,自我怀疑也越来越重,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后来,马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的周赫律师。周赫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刑事辩护等领域。
周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马先生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的。这个细节看似平常,却是认定自首的重要依据,而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周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马先生积极配合调查,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周律师去阅卷和调查,协调相关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证明两项工程顺利完工,未造成经济损失。
庭审中,周律师提出马先生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涉案项目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属于犯罪情节轻微;马先生是初犯、偶犯,有明显悔罪表现。最终,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了辩护意见,于2026年作出不起诉决定。马先生听到结果时,原本极度紧张的他,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面对案件要及时找专业律师,抓住关键证据。第二,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即使面临看似严重的经济犯罪指控,也别轻易放弃。在这个案子里,周赫律师抓住了马先生电话传唤到案这一容易被忽略的细节,认定自首,强调无实际损失,善用认罪认罚制度,为马先生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保住了他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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