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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光辱骂他人,法院判赔6000元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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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96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班兆然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04人 职务:高级合伙人
律所: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5012023115751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77619405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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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因与案外人正常交往被被告误解,被告在抖音曝光其隐私信息并辱骂,引发网络骚扰。原告起诉维权,被告还反诉。最终法院如何判决,能否还原告一个公道?
网络曝光辱骂他人,法院判赔6000元并公开道歉

张女士因与李先生正常交往,被王女士误解为插足其感情。王女士为发泄情绪,在抖音平台擅自公开张女士的隐私信息,还持续用侮辱、诽谤性语言辱骂她,对她的作品发表恶意评论。这引发了大量网络围观和骚扰,张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还出现了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张女士慌了,没想到事情会闹成这样。她尝试和王女士私下沟通,可王女士根本不听,还变本加厉。张女士心里又气又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反复想不通自己怎么就成了这样。

后来,张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班兆然律师。班律师执业三年,是律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处理各类纠纷

班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王女士在抖音发布的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等内容是关键证据。她意识到,这些电子证据能证明王女士的侵权行为

于是,班律师指导张女士全面固定证据,包括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以及律师费票据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同时,班律师依据民法典,明确张女士与李先生交往时王女士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的情形,王女士的行为不属于合法自力救济。而且,张女士仅在私下沟通中回应,未公开散布王女士信息或辱骂,不构成名誉侵权

庭审中,王女士反诉张女士侵害其名誉权。班律师围绕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律师费提出明确诉讼主张,并有效抗辩了王女士的反诉请求。张女士坐在法庭上,紧张得手心都是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女士侵害张女士名誉权成立,判决王女士立即停止侵权并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在抖音平台公开发布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持续十日,向张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同时驳回张女士其他诉讼请求与王女士全部反诉请求,案件本诉与反诉诉讼费用均由王女士承担。听到判决结果,张女士长出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名誉权侵权,及时固定网络证据,别让证据溜走。第二,私下沟通解决不了问题,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意侵害他人名誉权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个案子里,班兆然律师精准固化网络侵权电子证据,厘清维权边界,成功为张女士实现了完整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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