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程再萍毅然辞去了公司法务的工作,投身到律师行业。当时,她已经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一段时间,积累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但她渴望在更广阔的舞台上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离开法务岗位后,她加入了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开始专注于民商事案件的代理。
这次职业转型让程再萍形成了以当事人为中心,尊重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耐心倾听、用心服务、尽心尽责的执业理念。她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可能关系到他们的财产、名誉甚至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她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力求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在程再萍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体现了她的执业理念。原告大理市天XX电缆电线经营部向被告茶某某供应电线电缆等材料,被告累计欠付货款188264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并主张货款及高额逾期付款损失。然而,被告茶某某却失联了,这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程再萍接手这个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她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供的欠条、供货凭证等核心证据,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传票。程再萍深知,在这种情况下,证据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尤为重要。她反复核对每证据,确保没有任何遗漏和错误。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未到庭应诉,视为放弃举证质证权利。程再萍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向法庭详细阐述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她指出,原被告存在合法有效的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原告的主张理应得到支持。同时,对于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率过高的问题,程再萍也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了合理的调整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程再萍的意见,判决被告茶某某向原告支付货款188264元,并按LPR加计30%的标准支付分段逾期付款损失,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事后,原告对程再萍的工作表示了高度的认可和感谢。他们没想到在被告失联的情况下,程再萍能够如此认真负责地处理案件,为他们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程再萍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律师的责任和担当。
程再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不仅是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还担任着大理镇下鸡邑完小“法治副校长”、大理市大理镇下鸡邑村委会村居顾问等多个职务。未来,她将继续秉持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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