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里,法院的判决、裁定一旦生效,通常就具有了权威性和稳定性。可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这么一个人,他和某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利害关系,可当时却没参加到这个案子的诉讼里。等判决下来了,他才发现这个判决对自己的权益产生了影响。这时候,他就可能会想到通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呢,第三人撤销之诉有个一年的除斥期间,这一年到底该怎么算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除斥期间的基本概念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一旦期间届满,权利就消灭。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一年除斥期间来说,就是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小张发现自己借给朋友的一笔钱,朋友用这笔钱去偿还了债务,而这个债务纠纷的判决导致小张的债权实现受到影响。当小张知道这个判决损害了自己权益的那一刻起,这一年的除斥期间就开始计算了。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判断
“知道”比较好理解,就是第三人明确知晓了判决、裁定损害其权益的事实。而“应当知道”则是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和客观情况来判断。假如有相关的公告、通知等,按照常理第三人应该能够了解到判决情况,就算他实际上没看到,也会被认定为“应当知道”。例如,法院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了案件的判决公告,只要是关注这类信息的人都能看到,那么就可以认为第三人“应当知道”。
三、起算点的确定
起算点是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这里要注意,如果第三人是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及时知道,比如被他人故意隐瞒了判决情况,那么在他发现真相后,才开始计算这一年的除斥期间。比如,小李的朋友为了不让小李知道某个判决会影响他的权益,一直对他隐瞒。等小李后来偶然得知这个情况时,才开始计算一年的除斥期间。
四、期间的计算方式
除斥期间是连续计算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一旦开始计算,这一年就会一直往前走,不会因为什么事情而暂停或者重新计算。比如,小王在知道自己权益受损后开始计算除斥期间,在这期间他生了一场大病住院了几个月,这几个月也不会让除斥期间暂停,依然会继续计算。
五、超过除斥期间的后果
如果第三人超过了一年的除斥期间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通常会裁定不予受理。就算受理了,也会驳回起诉。所以,第三人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限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小赵在知道判决损害自己权益两年后才去起诉,法院就会以超过除斥期间为由,不受理他的案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一年除斥期间计算清楚了,可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提起诉讼后法院会不会支持自己的诉求,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在诉讼过程中又该如何应对对方的反驳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让自己的维权之路变得艰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准备证据,怎么应对诉讼中的各种情况。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维权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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