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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不准离婚,二审调解终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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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47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7年
律所:云南众济(曲靖)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3201911088965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5096618764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曲靖律师朱邺,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云南凌云(曲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部门主任,国家心理咨询师、高级企业合规师。 执业领域:执业以来,主要办理婚姻家事类案件、保险合同类案件、债权债务类案件、合同纠纷类案件,在民商事诉讼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担任多家企业长年法律顾问,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方案。 现致力于处理:疑难复杂婚姻家事、保险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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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审法院以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为由不准离婚,委托人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遂委托朱邺律师提起上诉。朱邺律师全面梳理案情,研判一审判决思路,二审中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委托人获得车辆财产权益。其处理思路在于精准把握二审程序特点,以调解促成离婚合意。
一审不准离婚,二审调解终分离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委托人余某(女方)却坚决要结束这段婚姻。接手此案的朱邺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专一深耕婚姻家事领域。

委托人余某(女方)与被上诉人余某(男方)的离婚纠纷,经某区人民法一审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但委托人觉得双方长期矛盾无法调和,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于是委托朱邺律师提起上诉。

朱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仔细研究一审判决思路,明确本案核心争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二审中,朱邺律师围绕委托人诉求,积极和法院、对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充分说明双方婚姻现状以及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

庭审中,男方可能会质疑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但朱邺律师通过阐述双方长期存在的矛盾以及婚姻现状等客观事实进行回应。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后登记在余某名下的大众牌汽车归委托人所有;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本案二审圆满结案。

朱邺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精准研判一审判决逻辑,规范提起上诉争取二审救济机会。在二审中积极沟通协调,以调解为突破口,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促成离婚合意,高效化解纠纷,保障委托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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