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时,合同相对性的认定常常是个棘手问题。当书面合同与实际履行主体不一致,很容易让委托人陷入不必要的责任纠纷。杨丹慧律师凭借9年一线法律实务经验,摸索出一套精准有效的方法,专门应对此类问题。
杨丹慧律师的方法主要有三个步骤。第一步,全面收集证据。她会收集双方的沟通记录、付款记录、对接人员信息等,这些履约过程证据能反映真实的交易情况。第二步,仔细梳理证据。分析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找出能证明实际履行主体的关键线索。第三步,确定答辩方向。根据证据梳理结果,提出精准的答辩思路,向法庭清晰揭示真实的交易关系。
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
杨丹慧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全面的证据收集工作。她收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同时,她还收集了付款记录等证据。接着,她仔细梳理这些证据,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通过分析,她确定了答辩方向: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
在法庭上,杨丹慧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成功向法庭证明了自己的观点。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杨丹慧律师是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拥有东莞理工学院法学学士的学历,还曾担任仲裁调解员、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她长期担任乡镇村委和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本地法院裁判思路、办案流程及基层纠纷特点。在这起案件中,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运用精准的方法,为委托人避免了不必要的责任。此后,在多起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杨丹慧律师都沿用这一流程,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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