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的一起法庭上,一场关于二十余年悬案的审判正紧张进行。被告人刘XX被控1995年抢劫致人死亡,公诉机关指控其与他人预谋实施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然而,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陈旧案卷进行了细致分析。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不仅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这些履历背景使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有着更敏锐的洞察力和更严谨的逻辑思维。
在刘XX案中,张耀午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证据体系的缺陷。对于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他指出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无法复核。结合成盘胶带的高度流通性以及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他坚持排除其作为定案根据。同时,现场勘查发现的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
在陈XX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张耀午律师团队组建专案组,进行了全面阅卷与案情分析。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复制卷宗材料,形成数十万字的阅卷笔录,并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陈XX数十次。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确立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了详尽的辩护意见。虽然法院部分采纳了他的意见,但他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面对涉及复杂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的案件,通过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对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并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
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张耀午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材料,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定罪,他提出于X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针对量刑,他紧扣法定从宽情节,提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量刑辩护意见。
张耀午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他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用自己的力量维护司法公正,让正义得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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