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她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十二年的丰富经验,现任职于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担任劳动法务部主任、刑事主办律师,执业证号为14420201411064455。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获得了众多荣誉。
2026年4月,程女士敬赠其锦旗“明法析理,细致暖心”;2026年1月,被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授予2025年度优秀律师;2024年3月,杜女士等四十人敬赠锦旗“捍卫正义成功维权,尽心尽责不畏艰难”;2023年1月和2022年1月,两次获得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公益奉献奖”;2020年5月,荣获“中山市2019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7年3月,在第一届“中山市律政丽人”评选活动中荣获“律致风尚”奖。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在一个个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
在醉驾案件中,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倒车时碰撞水泥柱,后因保险纠纷被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律师接受委托,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律师通过专业分析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且从卷宗内容可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而此醉驾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极少,办理过程用了8个月,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面对复杂案件时,凭借专业知识和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佳结果。
在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2022年5月16日晚,被告人张X、艾X盗走电缆,造成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起点刑为三年。艾X委托律师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提出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实施偷盗行为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且被害单位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应危害结果。综合法律意见认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辩护人继续为当事人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这位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她真诚待人,对待每个案件都能通过多角度的方式处理,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无论是刑事会见还是案件辩护,她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和技巧,站在办案人员的角度思考和分析案件,与各单位保持良好沟通,抓住案件的关键节点,并与被会见人有效沟通。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不服所托,竭尽所能”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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