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宣告了被告人苏某的命运走向。2024年3月,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提供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还配合“刷脸”验证,帮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包括吴某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抓,到案后如实供述,还全额退赃4000元,另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项婷律师作为苏某的辩护人,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及时了解案情,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其次,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缴纳补偿款50000元,这一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再者,充分挖掘苏某的从轻、减轻情节,重点论证其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后,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于2024年6月27日当庭宣判。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接受判决,未上诉。
除了这起刑事案,项婷律师还处理过多起民商事纠纷。在劳务合同纠纷中,2021年10月,被告朱某将建房木工工程承包给原告万某,2023年3月31日结算后,朱某出具欠条,尚欠32500元。此后万某多次催要无果,于2025年8月22日起诉。被告经传唤未到庭,项婷律师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申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院经审查,采信欠条等证据,9月24日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支付劳务费325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2015年11月,被告熊某、张某与原告银行签订合同借款28万元,后多次展期至2023年11月10日。截至2025年7月21日,尚欠本金5万元及利息、罚息。原告多次催收无果,起诉后被告又偿还部分本金,项婷律师当庭变更诉请。最终,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对抵押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项婷律师是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武汉学院法学本科,深耕湖北黄冈麻城地区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领域。她秉持“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办理过多类疑难复杂案件。在这些案件中,项婷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案情分析、证据组织、庭审辩护、调解谈判等能力。她总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时,她都能保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与当事人保持沟通,让当事人安心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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