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晓龙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公正严谨的职业操守,坚守法律底线,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他所在的内蒙古璟乔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501201910134636),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建材玻璃采购及安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供货方XX完成玻璃供货与安装义务后,买方拖欠近十万尾款未付。供货方委托戴晓龙律师提起诉讼。一审时买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戴律师构建完整证据链,提交订货单、采购安装合同、供货记录、结算记录、付款流水等,形成闭环证据。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认定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供货方已完全履行供货及安装义务,判决买方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并支持以LPR上浮30%标准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厘清主体责任,驳回对无关案外公司的诉请,责任完全锁定买方个人,供货方一审全胜。
买方不服提起二审,全新提出“债务已转移给第三方、己方免责”的抗辩,并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戴律师针对债务转移的法定生效要件,精准质证、严密抗辩。他紧扣法律核心规则,指出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明确同意,未明确表示视为不同意,严格区分“第三人代付”与“债务转移”的法律界限。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观点,认定上诉人主张的“债务转移”未取得债权人明确同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微信聊天记录仅能证明协商第三方代为付款,不能证明债务转移,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十万货款及利息全部得到支持,终审生效,可直接强制执行。
另一起集体土地上无证商铺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签订商铺买卖合同,买方支付全部款项后,占有、使用、经营该商铺长达近十年。后案涉商铺因机场扩建项目被政府征收拆除,买方已与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时隔多年后,买方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房屋系违建、土地属集体所有为由,起诉要求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卖方委托戴晓龙律师应诉。
戴律师介入后,精准抓住合同无效后的过错分担、长期占有使用收益、征收补偿已获偿、诚信原则、损益相抵五大核心要点,构建严密抗辩体系。一审法院认定案涉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但买方已长期占有使用房屋获取经营收益,且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获得补偿,买方明知房屋无审批手续、土地属集体用地仍购买,对合同无效存在重大过错,买方在交易完成近十年、房屋拆迁数年后主张返还购房款,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判决驳回买方全部诉讼请求,卖方无需返还任何款项。
买方不服上诉,仍主张合同无效应相互返还、征收补偿与合同无效责任相互独立、卖方应全额退还购房款。二审法院完全认可一审裁判逻辑与结果,明确认定买方已实际享有案涉房屋全部权益,无权重复主张返还购房款,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卖方完胜,无需返还几十万购房款,纠纷彻底终局。
戴晓龙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他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还拥有蒙汉双语优势与跨领域知识结构,能够深入了解群众法治需求与民生痛点,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