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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能力案件胜诉,河南律师展现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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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04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顺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7202110416949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526392266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王顺友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前法律顾问,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债权债务、企业破产清算、执行异议等法律事务领域。具备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秉承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态度,最大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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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顺友律师扎根河南驻马店,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在票据利益返还纠纷中,助企业全额胜诉回款40万元;执行程序股东追加异议纠纷里,代理第三人全程胜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开发方维权;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纠纷,让被告全面胜诉。其凭借专业能力与负责态度,获客户好评。
强能力案件胜诉,河南律师展现专业实力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这句名言深刻地揭示了法律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纠纷时有发生,而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就如同人们在法律海洋中的引航者,为当事人指引方向,维护其合法权益。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的王顺友律师(执业证号:14117202110416949)便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

票据利益返还纠纷:为企业挽回损失

2021年4月23日,案外出票人向第三人某铝塑公司签发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单张票面金额20万元,合计票面金额40万元,由被告某银行分行作为承兑行予以承兑,汇票到期日均为2021年10月22日。后因业务款项超付,汇票流转至某置业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工作人员对票据兑付规则、权利时效认知不足,未在法定提示付款期限及票据权利时效内办理兑付手续,导致票据超期无法正常向银行提示付款。此后该公司多次与承兑银行沟通要求返还40万元票据利益,银行以无法确认其合法持票权利、票据流转交易关系存疑等理由拒绝返还,双方协商无果。

王顺友律师接手此案后,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梳理票据完整流转链条,收集集团内部调配文件、出票人情况说明、内部财务对价支付凭证等证据,完整还原票据流转全过程,证明该公司取得票据已支付合法对价,流转行为真实有效。针对票据背书存在的形式瑕疵问题,他从票据行为无因性、独立性法律原则切入,主张票据背书瑕疵系工作人员法律认知不足导致的操作失误,并非恶意取得票据,且背书整体连续,补正后不影响票据实体权利行使。在法律适用方面,他精准援引《票据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当事人追回全额40万元票据本金,又争取到起诉后的资金占用利息。最终,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王顺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某银行郑州分行向该公司支付票据款40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及案件受理费

执行程序股东追加异议纠纷:保障企业权益

某电梯企业与某住宅集团、建材商贸公司、置业公司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引发诉讼,法院判决住宅集团向电梯企业支付票据款及利息,建材商贸公司、置业公司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各债务主体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电梯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未查询到置业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电梯企业以置业公司两名现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为由,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该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

王顺友律师受托作为其中一名第三人置业开发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的代理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听证、证据质证及答辩抗辩工作。他精准区分原始股东与继受股东的出资责任边界,找准案件抗辩核心突破口,从法律层面直接否定追加申请的基础逻辑。同时,他主导梳理历史工商档案、银行流水、投资款凭证、股权转让协议、土地及资产交易资料,形成闭环证据链,完整还原原始股东实缴出资及资金使用事实。在庭审听证中,他对对方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进行专业质证,清晰向合议庭阐释法理与事实,有效反驳申请执行人的全部主张。最终,法院驳回申请执行人追加该两家当事人为被执行人的全部请求,避免了企业陷入不必要的执行追责困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实现双向维权

2021年3月,某开发方与施工方签订《地下车库地坪及交通导视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方承包案涉车库地坪、导视系统制作、供货、安装及验收工程。案涉工程施工完成后,于2023年6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并正式交付开发方投入使用。前期双方因工程款结算支付产生争议,施工方曾另案起诉主张欠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借款,经一审二审生效判决认定结算总价、已付款金额,并判令开发方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该判决已履行完毕。另案履行完毕后,施工方以2年质保期已届满为由,另行提起本次诉讼,要求开发方全额支付质保金逾期利息。开发方委托王顺友律师应诉并提起反诉。

王顺友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施工合同条款、前案生效判决、付款凭证、开票记录、结算资料等全部证据,精准提炼“先开票后付款”合同约定、施工方欠开发票的核心抗辩要点,形成完整证据链及抗辩逻辑,有效对抗施工方全额主张质保金及利息的诉求。同时,他及时提起反诉,主动主张施工方开具欠付工程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诉求,不仅化解了开发方被动应诉局面,更通过司法判决固化施工方的开票义务。最终,法院判决开发方支付施工方质保金及利息,同时施工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

王顺友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真诚负责的服务态度,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高,多起刑事案件实现不起诉、从轻量刑民商事、工程、工伤、医疗类案件均取得良好维权结果。他擅长案件研判、证据梳理、庭审辩论与商务调解,同时可为企业提供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常态化法律服务。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众多企业与个人客户的一致好评,在驻马店地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实力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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