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北京XX公司的负责人满脸焦虑地找到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时,吴震律师便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原告按约完成了浦北XX消防工程,工程早在2021年7月就竣工验收合格,同年12月也提交了完整结算资料,可被告浦北XX公司却像块难啃的骨头,长期拖延结算,还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这对原告公司来说,无疑是陷入了资金周转的绝境,每拖延一天,公司就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1201810048231,服务地区主要在广西南宁。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面对这个案子,他迅速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表面看,这是一起普通的工程欠款纠纷,但深入梳理后,发现了几个“致命点”。第一,被告辩称工程未最终结算,以此拒绝付款。在工程领域,结算问题往往是争议的焦点,而被告的这种抗辩给原告主张工程款带来了很大的阻碍。第二,被告浦北XX公司的唯一股东广东XX公司主张财产独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使得原告想要追回全部欠款变得更加困难,因为一旦股东不承担责任,执行起来就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第三,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认定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严格把握行权期限与范围。
针对这些问题,吴震律师凭借自己多年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制定了详细的应对策略。正是因为吴震律师长期深耕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熟悉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实务,才能想到这些关键的破局点。
首先,针对被告“以未结算为由拒付工程款”的抗辩,吴震律师紧扣合同条款,成功主张“发包人恶意拖延视为认可结算”。他仔细研究合同约定,发现被告逾期4个月未审核亦未反馈原告提交的结算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以原告报送金额作为结算价。这一策略直接锁定了欠款金额,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处理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问题上,吴震律师熟练适用《公司法》一人公司举证倒置规则。他要求被告广东XX公司自证财产独立,由于该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财产相互独立,法院依法判决其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一举措极大地增强了执行保障,让原告的权益得到了更有力的维护。
最后,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吴震律师严格把握行权期限与范围。他通过详细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成功为消防工程价款确立了优先受偿权,使得原告的债权优于普通债权,大幅提升了回款的安全性。
经过吴震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主张。被告恶意拖延结算,视为结算已成立,法院认定欠款本金为XXX.04元;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LPR计算;一人公司股东广东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确认原告在235万余元范围内,对案涉消防工程折价、拍卖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绝大部分由二被告负担。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原告公司的负责人激动不已,对吴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吴震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也再次证明了他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卓越实力。如果你在广西南宁遇到类似的建筑工程纠纷,不妨前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2号办公楼9层916号,找吴震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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