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连XX收到一审那长达四年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判决书时,他感到无比绝望。原本以为自己只是在慌乱中逃离了事故现场,却没想到要面临如此漫长的牢狱之灾。这起案件的难点重重,一审法院仅认定“到案后如实供述”,却未认定自首,而自首情节的认定对量刑至关重要。
冯从福律师是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执业以来,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同时,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在接手连XX的案件后,冯从福律师凭借千余起案件的经验,注意到了一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他深知自首情节对于量刑的重要性,于是决定在二审中为连XX争取自首的认定。
冯从福律师详细梳理了连XX两次主动到案的时间线。2017年9月30日14时30分许,连XX无证驾驶摩托车碰撞行人戴X后逃逸,16时30分许,他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之后连XX出海作业,期间公安机关无法联系上他。同年11月10日,公安机关通过连XX的表姐林X1联系上他,告知公安人员在其住所等候,连XX即从海上返回家中并被传唤。冯从福律师认为,连XX在案发后主动到案,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之前经电话通知再次主动从海上返回家中接受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为了让法院更加清楚地了解案件情况,冯从福律师申请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曾经在处理众多刑事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侦查人员的证言对于案件的走向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二审期间,冯从福律师还积极与被害人方沟通。他明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于改判也至关重要。在一审已判决赔偿205819.09元的基础上,他促成连XX亲属代为赔偿22.58万元,超出了原判赔额,最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冯从福律师“连XX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并充分考虑其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将原判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改判为三年六个月。这一结果让连XX看到了希望,也体现了冯从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冯从福律师始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赢得了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认可。在这起案件中,他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减刑的结果,更让人们看到了刑事二审程序中专业辩护的重要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