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银行转账记录静静躺在手机里,却无法成为有力证据时,原告赵XX才真切感受到这场借款纠纷的棘手。他怎么也没想到,曾经出于同事情谊的一次借款,会让自己陷入如此困境。
原被告系同事关系,2021年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元,原告因同事关系同意借款,于2021年8月5日按被告指示转账给案外人同事10万元。2021年11月25日原被告签署和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向原告归还借款,并约定了被告到期不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然而,协议签署后被告未按时向原告还款,已构成违约。此时,原告赵XX手中仅有领导要求其向第三人的转账记录,无任何聊天记录,这让案件陷入了僵局,赵XX感到无比绝望,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在赵XX一筹莫展之际,他找到了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冯路凯律师。冯路凯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6101202110334407,服务地区为陕西-西安。他毕业于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X),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商事诉讼、仲裁、执行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诉讼、执行案件,同时在执行、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冯路凯律师接受委托了解案情后,凭借多年承办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曾经在知名律所工作的经历让他知道,理清案情、固定证据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关键。他立即与被告先行沟通,确定由被告先为原告出具和解协议,以此固定证据,待被告不偿还时,再行起诉。通过这一关键步骤,确保了原告转给第三人款项实际系被告要求转账,至此案件最大证据问题解决。
最终,案件进入了法院审理阶段。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经查,原告赵XX向被告出借的款项并非自有资金,而是使用银行贷款进行转借,故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约定的利息亦无效。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贷款结清凭证,对于已偿还85133.64元、以及未结清的20000元予以认定,该款项应由被告承担。对于原告实际的律师费6000元、保险费500元,符合双方约定,未超过法律规定,被告应于承担。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并承担律师费、保险费等。
冯路凯律师始终秉持着“用专业与良知,守护客户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原告赵XX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他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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