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书摆在面前时,某设备公司的负责人感到一阵绝望,原本以为有理有据的买卖纠纷案件,却陷入了如此不利的局面。在该案最初,设备公司已委托其他代理人在本地法院起诉,然而本地法院认定该案案由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将案件移送至诉争设备安装地法院审理。这一认定让案件走向变得扑朔迷离,设备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就在设备公司陷入困境之时,他们找到了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薛怡雯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52202011221625,服务地区包括揭阳和普宁。她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11件。
薛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多年的法务工作经验以及承办众多案件的积累,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首先查阅了案件的相关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她还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深入研究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和法律适用。经过认真分析,她认为该案的本质并非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适用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定将对当事人不利,于是果断提出应将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然而,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仍按照原一审法院的思路,认定本案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驳回了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对设备公司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但设备公司选择相信薛律师的专业判断,继续委托她提起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薛怡雯律师凭借自己在民商事诉讼领域丰富的经验,以及曾经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和参与多个企业项目的经历,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她深知案件的难点和关键所在,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曾经连续5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的经历,让她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有更深刻的理解,这也为她在此次案件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终,经过薛律师的竭力争取,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将该案案由调整为买卖合同纠纷,并改判支持了设备公司的大部分诉讼请求。这一结果让设备公司的负责人松了一口气,也彰显了薛怡雯律师的专业能力。
薛怡雯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她作为揭阳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不仅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曾受邀参与普宁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举办的“普法大讲堂”活动,为相关单位授课。此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改判,再次证明了她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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