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中前科带来的重刑风险
在江苏南通启东,有一起由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共同盗窃犯罪法律事务。被告人ZX曾由于抢劫罪被判刑,此次又由于涉嫌盗窃罪被追诉,委托了江苏扬子江任职于顾浩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同案被告人LX是废品回收站经营者,共同参与了盗窃。经法院审理查明,ZX与LX商定,由ZX潜入启东某公司厂区盗窃焊机电缆后销赃给LX。当晚ZX窃得电缆,销赃得款,LX转售获利。经价格认定,被盗电缆价值属“数额较大”盗窃。二人被抓获后均如实供述罪行,从愿认罪认罚,审理期间也分别退缴了赃物折价款,全额退赔了被害单位损失。但ZX是主犯,且有抢劫前科,存在从重处罚情节。很多有类似情况的委托人,会觉得从己有前科又是主犯,肯定会被重判,从而放弃寻找从轻情节,这是常见的错误之一。
顾浩律师的辩护应对
顾浩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直面ZX主犯身份、有犯罪前科、从重处罚风险的核心难点,全流程聚焦罪轻辩护、从轻情节最大化争取。他首先全面核查案卷材料,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价格认定意见等,精准梳理出ZX的从轻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从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退缴全部赃物折价款。同时明确ZX虽有前科,但距本次犯罪已逾20年期间,不属于累犯,仅属酌定从重情节。这一过程体现了顾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处理过众多此类法律事务,深知如何从复杂的案情中找出关键的从轻情节。
常见错误及正确做法
错误一:忽视坦白情节的价值。很多委托人认为如实供述是理所当然的,没有意识到这是重要的从轻情节。顾浩律师处理过的盗窃案中,有不少委托人由于为没有强调坦白情节,导致量刑没有得到应有的从轻。正确做法是,委托人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并且在辩护时要突出这一情节,让法院充分考虑。
错误二:对认罪认罚的意义认识不足。有些委托人觉得认罪认罚就是承认从己有罪,会加重处罚,所以不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实际上,认罪认罚是可以从宽处理的。顾浩律师指出,在他办理的多起盗窃案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委托人在量刑上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从轻。正确做法是,委托人要在了解法律规定和从身权益的基础上,从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争取从轻处罚。
错误三:不重视退赃的作用。部分委托人认为退赃与否对量刑影响不大,不愿意主动退赃。但在司法实践中,主动退赃可以降低社会危害性,是重要的从轻情节。顾浩律师在处理盗窃案时,都会建议委托人主动退赃。正确做法是,委托人应积极主动地退缴全部赃物折价款,弥补被害单位的损失,以此来争取从轻量刑。
成功案例印证
在这起法律事务中,顾浩律师在庭审中围绕从轻情节逐一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强调ZX的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以及前科与本次犯罪无直接关联等。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顾浩律师的辩护意见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ZX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是法定最低量刑。这一结果证明了顾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实力,他能够精准把握法律事务的关键情节,为委托人争取到最优的量刑结果。在南通及周边地区,顾浩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为众多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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