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鼓楼区的一起房屋买卖缔约纠纷中,何XX为购买房屋向福州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了20万元购房定金及相关款项。然而,其中10万元被该公司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划入第三方装修公司账户。付款后,何XX发现款项异常提出异议,要求出具收据并签订正式合同,公司却不予理会,还单方面退款并拒绝继续交易。
此时,李丹律师接受何XX委托,凭借厦门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知识沉淀,投入到案件代理中。在事实层面,他通过梳理银行流水、收款收据、报警回执等核心证据,清晰证明10万元装修款的支付未经何XX同意,系公司单方违规操作,直接反驳了被告“自愿支付”的主张。从法律层面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李丹律师深入阐述该公司作为专业房企,在收受定金后未按约定履行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且单方退款、拒绝继续交易,已构成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他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诉讼请求,放弃“解除预约关系”的诉请,聚焦“双倍返还定金”的核心诉求。最终,法院采纳了李丹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公司返还剩余定金10万元,为何XX挽回了全部定金损失。
无独有偶,在福清市的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中,原告胡XX父子与被告林XX母女因婚约财产产生纠纷。胡XX与林XX订婚后同居,林XX怀孕后流产,双方分居。原告认为林XX单方解除婚约,要求返还剩余10万元彩礼及利息。李丹律师作为被告林XX的代理人,结合自己多年办理各类案件积累的经验以及对婚姻家庭领域法律的深入研究,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重点核查婚约相关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医疗票据等核心材料,确认彩礼交付、返还数额及林XX同居、怀孕、流产的全部事实。精准提炼抗辩要点,指出双方系因争吵分居,均存在过错,并非林XX单方违约。围绕林XX的身心损害展开辩护,提交相关医疗费用凭证,主张应结合该情节酌情扣减彩礼返还数额。针对三金、经济付出、名誉损害等相关事宜,逐一举证质证。庭审中,他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条款,兼顾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清晰阐述彩礼返还的酌定因素。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核心辩护观点,酌定二被告应返还彩礼28万元,鉴于林XX已返还25万元,判决二被告向二原告返还彩礼3万元,为被告林XX减少了7万元彩礼返还数额。
李丹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展现了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娴熟的实务技巧。他将法学理论与实务操作完美结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准确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他的成功案例也为类似的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和婚约财产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规则和处理思路,有助于进一步厘清相关法律规则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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