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恋爱时情到浓时选择同居是常有的事儿,可一旦感情出现问题分手了,有个麻烦事儿就冒出来了——未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该咋办?这孩子既不像婚生子女那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保障,又不能被忽视不管。孩子是无辜的,他们的权益必须得到妥善处理。那在法律层面上,面对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做呢?下面咱们就一起来好好了解了解。
一、明确法律地位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就意味着,未婚同居所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他们同样有被抚养、受教育等权利。比如说,小明和小红未婚同居生下了孩子,这个孩子和其他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等各方面的权利。
二、确定抚养权归属
确定抚养权时,一般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判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况,也可随父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的,法院会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等情况。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例如,小张和小李分手时,孩子已经十岁了,孩子表示愿意跟小张生活,那法院一般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三、抚养费的承担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比如,小赵和小孙分手,小赵不直接抚养孩子,小赵月收入5000元,那他每月可能要支付1000-1500元的抚养费。
四、变更抚养权与探望权
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小王和小周分手后,小周抚养孩子,但小周经常打骂孩子,小王就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而且小王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小周要配合。
孩子的成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确定好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后,随着孩子长大,还可能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比如孩子升学费用增加,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孩子相关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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