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玺律师,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任职于云南铠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知识产权法律业务部主任,同时还是昆明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不仅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还积极参与媒体普法活动,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2025年8月2日,胡廷玺律师受邀参与昆明广播电视台K1新闻综合频道《普法进行时》栏目《保障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专题普法节目录制。这一经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公信力和公众认可度,也反映出他在行业内的话语权。而他在实际办案中的表现,更是有力地证明了他的专业能力。
在刑事案件方面,胡廷玺律师有着出色的辩护成果。2020年,章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起诉到法院后,胡廷玺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章某犯罪的唯一核心证据是一份鉴定意见,且缺乏其他直接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胡律师秉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态度,对卷宗进行了地毯式研读,敏锐地发现该鉴定意见存在真伪不明、程序存疑的重大缺陷。在庭审准备阶段,他与检察官就证据资格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沟通,最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因关键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依法撤回了对章某的公诉,章某重获自由。
2023年,李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胡廷玺律师接手案件后,在半年内高频会见当事人达20余次,摸清案件全貌。他积极引导当事人认清形势,鼓励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并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及立功情节,对李某的量刑建议大幅下调,其实体刑期较原判减少了二分之一,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罗某诈骗罪案中,本案源于2022年疫情期间的行为,但在2024年初才案发。罗经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虽家属代为退赔数万元,但仍被批准逮捕。胡廷玺律师三赴北京海淀,制定了分阶段递进的辩护方案:首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交羁押必要性申请;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坚持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提交相对不起诉申请。律师紧扣“自首”与“情节轻微”两个关键点,据理力争。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罗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胡廷玺律师还亲自将罗某从北京护送回云南家中,彻底解决了这场跨越两年的刑事风险。
在民商案件方面,2024年胡廷玺律师代理了普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纠纷案。普某要求A公司支付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仲裁阶段请求被驳回,但胡律师代普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某县法院判决“A公司向普某支付2021年7月至2023年12月的工资108103.5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赔偿金79275.90元”。经二审、再审、执行程序后,2024年12月下旬,普某收到A公司支付的187379.4元。
胡廷玺律师从军人到律师的转变,始终秉持着坚定的法治信仰,眼中有光、脚下有路、肩上有责,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行业及当事人的广泛信任与尊重。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