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赵X在2024年间,身负巨额债务且无稳定收入来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租赁的宝马轿车和他人所有的别克商务车虚构为己有,通过伪造车辆行驶证,与被害人签订抵押借款协议,在约定还款期内仅归还部分利息后无力还款,案发后部分车辆被所有权人追回。公诉机关最初指控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并给出了相对较高的量刑建议。
鹿静律师接手此案后,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深入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情节,发现赵X到案后如实供述,这属于自首情节;同时,赵X积极配合调查,并且有部分退赔行为,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整个案件中处于从犯地位。鹿静律师将这些有利情节详细整理,制作了一份全面的量刑意见表。
之后,鹿静律师与检察官进行了多轮沟通。她先是以书面形式向检察官阐述自己的观点,详细说明了被告人的各项有利情节以及这些情节在量刑时应考虑的因素。在书面沟通未达成理想效果后,她又与检察官进行了当面沟通。在沟通中,鹿静律师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向检察官分析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适用。
经过多轮努力,检察官最终调整了量刑建议。法院最终认为,赵X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鹿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与检察官的有效沟通,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合理的量刑。她的专业和敬业精神,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实现,赢得了当事人、同行同仁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广泛尊重与高度好评。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