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的法律界,李建鹏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2018年,他转型成为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现任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至今虽时间不长,但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就有200余件。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律师二审介入辩护。原审法院认定甲X与乙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甲X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深入分析。他指出甲X与乙X作为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原审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职务因素。同时,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且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对于乙X,他认为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认定为受贿罪。二审庭审中,李建鹏律师结合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其部分意见,将甲X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
在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中,李建鹏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能力。2018年,甲私下联系12家建筑公司拟围标,后收取乙39万元退出投标。公诉机关认为甲、乙构成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分析,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未采取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庭审中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的关联及造成的实际损失。法院最终采纳其部分意见,甲虽构成犯罪,但因认罪认罚且李建鹏律师的有效辩护,仅被判处10万元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
此外,在付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付X个人非吸资金达2000余万元。李建鹏律师从非吸资金的性质及金额与获利不匹配等角度介入辩护,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为付X办理了取保。李建鹏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展现出卓越的刑事辩护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