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纠纷的浪潮中,许多当事人常常陷入权益受损、不知所措的困境。
在代理XX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员工邓某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邓某于20年11月入职该公司,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邓某三次签署《承诺书》,确认将配合公司的审计和检查。然而,面对公司的审计和调查,邓某未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公司以邓某不配合审计为由,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965元。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杨梦迪律师接手此案后,耐心梳理案件细节,依法收集邓某不配合审计的相关证据。在仲裁过程中稳步推进,如实告知公司案件进展和可能出现的结果。最终,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具有合法依据,驳回了邓某的仲裁请求,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在婚姻纠纷方面,女方万某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分别制,杨梦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女方争取到了对男方的债务不予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在陈X、严X起诉赵X的合伙经营纠纷中,20年6月15日,原告陈X、严X与被告赵X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经营两辆9.6米厢式货车的运输业务。原告陈X和严X分别出资10万元,合伙经营期间,原告未参与管理,被告未公开财务状况,原告要求退伙并返还投资款。被告同意解除合同但对具体投资款额提出异议。杨梦迪律师和同事欧作为原告代理人,深入调查案件事实,收集出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合作协议》,被告赵X需返还原告陈X合伙出资款本金75000元,资金占用费4181.82元,并支付自判决次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返还原告严X合伙出资款本金75000元,资金占用费4411.23元,并支付自判决次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案件受理费3300元,由被告赵X负担。
在刑事领域,杨梦迪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在代理犯罪嫌疑人喻XX故意伤害罪一案中,喻XX的妻子与他人发生口角并打架,喻XX前往现场与对方发生争执并斗殴,造成对方轻伤二级。案发后喻XX家属赔偿对方6万元并得到谅解,喻XX主动到案。杨梦迪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提出喻XX有自首、认罪认罚及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喻XX不起诉。在代理犯罪嫌疑人吕XX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吕XX饮酒后驾驶车辆逃避检查,被交警查获,血液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91.46mg/100ml。吕XX承认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杨梦迪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吕X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
杨梦迪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1202211495378,在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诉讼仲裁团队主办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公司类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类纠纷等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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