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聊城的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中被告人量刑问题以及建筑工程领域的款项纠纷是较为突出的法律痛点。很多当事人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一些人对法律程序不了解,在证据收集和庭审应对上存在诸多误区,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在多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共同犯罪案件中,涉案四人因向上游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走账并截留资金非法获利,被检察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委托人甲、乙家属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争取从轻处罚。案件难点在于检察机关初步认定共同犯罪均需承担同等责任,且起诉书中部分事实认定存在偏差。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逐一对书证、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等证据进行梳理核实。他通过对比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发现委托人甲仅负责部分银行卡联络事宜,未主导资金截留方案的制定;委托人乙系受他人指使参与,在资金分配中获利较少,且未参与犯罪计划的策划,据此提出二被告人系从犯,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同时,律师发现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符合“坦白”法定从轻情节,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还积极与被告人及家属沟通,推动二人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其中委托人甲退缴2万元,委托人乙退缴1万元。针对起诉书中部分不实指控,律师通过比对被告人供述与银行交易记录,提出该部分指控证据不足,不应作为量刑依据的辩护意见。庭审中,律师围绕辩护要点条理清晰地发表意见,既认可罪名指控,又重点阐述从轻情节。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认定甲、乙为从犯,综合考量从轻情节,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相较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处罚得到合理优化,实现了“罚当其罪”的司法效果。
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指控长期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毛巾,销售金额达百万元以上,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被告人委托杨子兴律师介入辩护,核心诉求是厘清犯罪数额争议,争取从轻处罚。案件难点在于检察机关指控的销售金额存在错误归类,且对被告人主观明知时间认定不准确。杨子兴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对物证、书证、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进行系统梳理。他通过细致比对销售统计表、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人供述,发现检察机关指控的105万余元销售金额中,存在将非假冒品牌毛巾误计入犯罪数额的情况,提出应将6万余元金额从犯罪总额中扣除的质证意见。同时,结合微信聊天记录及被告人供述,律师提出被告人对假冒商品的明知时间应从特定时间点起算,而非犯罪起始时间。此外,律师还挖掘出被告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以及自身患病等酌定从轻情节。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发表辩护意见,获得法庭重视。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关于销售金额的争议意见,但全面采信了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相较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被告人获得相对较轻刑罚。
在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2017年劳务公司承包XX公司工程,涉案价值2亿元,后因XX公司材料提供不及时、资金链不足,导致工程延期、付款不及时,双方签订《协议书》后XX公司却不履行且不认可协议。劳务公司寻求杨子兴律师解决争议。案件难点在于劳务公司所签手续混乱、账目不清晰,XX公司对合同价款及建筑质量均不认同并提起反诉。杨子兴律师安排团队三名工作人员整理一周,将账目核对清楚。之后与XX公司协商还款无果,便整理材料起诉并冻结XX公司账户。XX公司反诉后,一审法院安排鉴定机构对合同价款和建筑质量进行鉴定,证明合同价款相差无几,且建筑质量问题集中在材料方面,而劳务公司仅负责施工不负责劳务。律师将工作日志、施工记录等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补充相关证据,耗时一个月左右将所有材料厘清。最终,经过律师长达一年的努力,案件取得良好效果,全部支持了劳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
综上所述,杨子兴律师在刑事辩护和建筑工程等领域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通过精准的证据收集、有效的证据链搭建和合理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像杨子兴律师这样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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