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宝涛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自2014年开始专职执业,至今已拥有逾十年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现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的专业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以及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等。这种跨学科、多领域的执业经历,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挖掘案件背后的深层逻辑。
在2015年的吴XX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中,董宝涛作为被告人吴XX的辩护人,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公诉机关指控吴XX犯贩卖毒品罪,董宝涛在庭审中提出了一系列量刑情节。他指出涉案毒品数量较小,应依法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本案属于犯罪未遂,应当参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且本案涉案的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虽然法院未采纳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但对其他辩护意见予以了注意,最终被告人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董宝涛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因素,运用专业知识为被告人争取较轻的刑罚。这与他长期致力于刑事理论与辩护技能的研究密不可分,自执业以来承办的数十起刑事案件,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
再看陆XX故意伤害案,董宝涛作为被告人陆XX的辩护人兼诉讼代理人,在法律定性、刑事辩护及民事赔偿方面都提出了核心观点。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异议,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主张适用于无限防卫。在民事赔偿部分,基于正当防卫的观点,主张陆X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仅在道义上表示愿意支付一万元人道主义赔偿。尽管法院最终未采纳“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但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这起案件体现了董宝涛在刑事辩护中坚持自己的专业判断,即使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下,依然为其进行最有利的法律定性辩护。他的这种坚持源于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的细致分析,毕业于法学专业的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寻找突破点。
在民商事领域,董宝涛同样表现出色。他代理的云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云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高达1.53亿元。他精心构建证据体系与诉讼策略,最终获得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全部支持。这不仅需要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的了解,还需要具备强大的证据组织和诉讼策略制定能力。他拥有的复合型业务能力,使他能够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医疗纠纷领域,董宝涛自2015年起即专注于此。他精通病历资料的审查与分析,善于从专业医疗文书中寻找突破口,善于研究《诊疗指南》对相关疾病的诊疗规范,准确预判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在董某某诉腾冲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他通过对诊疗全过程的细致梳理与专业论证,最终帮助患者获得共计66万元的赔偿。他在医疗纠纷领域的深耕,源于对专业知识的不断追求,以扎实的法律和医学知识为基础,为患者维护合法权益。
董宝涛律师认为,法律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域,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挑战。他始终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他用对知识的不断探索和追求,去应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当事人提供高层次、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使他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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