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诉书,开启了一起偷越国边境罪与诈骗罪的辩护征程。2025年3月,23岁的周X从境外被遣返后,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被横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胡发华律师在接受周X父母委托后,当日下午便前往横峰县看守所会见周X。长达两小时的会见中,胡发华律师引导周X冷静陈述,得知周X是被“阿X”以虚假招工为名诱骗至云南边境,后被持械人员控制并强行带过边境,且在诈骗窝点内从未实施过任何诈骗行为。
胡发华律师迅速确定了辩护方向。偷越国边境罪需“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周X仅有一次被动出境、一次被遣返入境,不符合“三次以上”的入罪标准;诈骗罪需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具体诈骗行为或满足“30日条款”,周X在窝点内未实施任何诈骗行为,“30日条款”的适用也存在重大争议。
会见结束后,胡发华律师连夜整理案件分析,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严密法律分析,还从逮捕必要性角度论证周X系本地居民,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家庭关系,无前科劣迹,到案后如实供述,无逃避侦查风险,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之后,胡发华律师多次前往横峰县人民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强调周X的情况不符合两罪的构成要件,主观恶性极小,社会危害性极低。最终,在周X被刑事拘留的第32天,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次日周X被取保候审。
在另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余干县女子陈X因帮盗窃惯犯弟弟保管价值约3万元的金银首饰被刑事拘留。胡发华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陈X,确认其系初犯,未参与盗窃、未获利,保管时间约半个月,首饰已全部追回,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胡发华律师制定“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的策略,指导陈X主动配合追赃,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收集品格证据并与办案民警沟通。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陈X在被刑拘第4天获释,后续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类似的场景出现在信州区二手手机摊主徐X的案件中。徐X因收购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20多部盗窃和抢劫所得手机,支付约3万元,转卖获利约5000元被刑事拘留。胡发华律师确认徐X系初犯,非盗窃团伙成员,涉案金额3万元,获利5000元,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家属愿意退赃退赔。胡发华律师制定“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取保候审”的策略,指导家属全额退赃退赔,与失主沟通取得谅解书,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收集相关材料证明徐X有正当职业和稳定住所。公安机关对徐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徐X在被刑拘第6天获释,后续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胡发华律师扎根江西上饶,长期在当地各区县办案,熟悉本地司法环境,能快速对接办案人员,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在多起案件中,他深入了解案情,精准把握关键情节,制定合理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良好结果,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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