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切入,能看到一起人身保险纠纷案件的关键。2024年2月29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对卢某与华人寿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被告需支付卢某全残保险金48万元。这背后,是湖南天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武律师的专业努力。
2021年4月2日,卢某向华人寿投保华终身寿险,年保费10万元,约定全残按已交保费160%赔付。2022年10月3日,卢某意外摔倒致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等重伤。经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符合合同约定的全残标准。然而,卢某已缴纳3期保费共计30万元后,保险公司却拒赔,称伤情不达全残标准且系单方委托鉴定。
刘武律师接手此案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先是仔细研究保险合同条款,精准解读全残条款的含义,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接着,他收集多份医院诊断记录,与司法鉴定意见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还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单方委托鉴定无效的观点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单方委托鉴定在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时具有证明力。
庭审中,刘武律师紧紧围绕证据链和条款解读展开辩论。他向法庭展示了卢某的病历资料和司法鉴定意见,详细阐述了卢某的伤情符合“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极度障碍,日常生活全需他人扶助”的全残约定。面对保险公司的抗辩,刘武律师沉着应对,逐一反驳,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未采纳保险公司关于单方鉴定无效的抗辩,支持了主要诉请,判决被告支付卢某全残保险金48万元;因原告未举证已向被告提交理赔材料,驳回利息请求。
类似的场景出现在另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中。2021年12月27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对李某与平人寿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2020年1月,李某通过平人寿业务员龚某投保了“平e生保医疗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2月1日。2020年10月,李某因主动脉根部动脉瘤等疾病住院,自付医疗费76949.75元。保险公司以李某投保前患有冠心病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主张系“既往症”免责。
刘武律师精准锁定“电子投保非本人操作”核心事实,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电子保单系业务员代为操作,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且未能证明本次疾病与既往症的因果关系。在庭审中,刘武律师通过举证责任分配,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李某医疗保险金76949.75元。
在赠与合同纠纷方面,2024年8月9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程某与谢某的赠与合同纠纷案。程某与彭某系夫妻,后离婚。程某诉称,婚姻存续期间彭某与谢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142532元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赠与谢某,请求返还。谢某辩称双方无非正当关系,实际仅收到91167元,且已退回43150元,部分转账系洗脚消费及小费,非赠与。
刘武律师作为谢某的代理人,精准拆解原告证据,逐一核减非赠与款项,成功论证“520”“1314”等特殊转账之外的款项系正常消费或已被退回。同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虽未获支持但打乱了原告节奏。最终法院仅认定6542元构成无效赠与,为当事人减损约13.6万元。
还有一起盗窃罪案,2019年7月9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对冯某盗窃罪案作出判决。2018年8月29日24时许,冯某伙同黄某、常某,盗窃被害人龚某放置于沅陵县官庄镇某处的电机一台(价值2340元)及铝芯电缆线一卷(价值6991元),共计9331元。后变卖电缆线获款343元。2019年3月19日,冯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刘武律师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精准把握量刑辩护核心,以当庭认罪、悔罪表现为突破口。在庭审中,刘武律师充分展示被告人当庭认罪、如实供述等酌定从轻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刘武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深耕湖南怀化沅陵县本地法律服务市场7余年,作为湖南天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支部书记,同时还是湖南省律协建工委员会委员,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保险纠纷等多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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