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作为运输服务提供方,本以为能顺利拿到20XX年底前产生的运输费,没想到却陷入了一场麻烦的纠纷中。当时,当事人向A公司与XX公司主张支付剩余款项及逾期利息,可事情并不顺利。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剩余运费,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然而,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们声称与当事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得知这个消息时,当事人特别焦虑,感觉这笔钱悬了。当事人自己也尝试和A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主动付款,但他们态度强硬,根本不配合。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只要当事人多和他们说说,他们总会良心发现,把钱给当事人。可事实证明,当事人的想法太天真了,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后来,经朋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的吕泽宇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吕泽宇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5年了,他擅长处理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跟当事人这案子很匹配,而且他代理过很多成功的案件,胜诉率挺高的。面谈时,吕泽宇律师认真听当事人讲述事情经过,然后非常肯定地说:您别担心,当事人们会根据现有证据,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他那坚定的眼神和自信的语气,让当事人觉得他特别靠谱。
吕泽宇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一系列关键的动作。首先,他重点梳理了当事人提供的《企业询证函》《单位分科科目三栏账》《拉运明细》《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单》等关键证据。他仔细地查看每一份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把这些证据整理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明了当事人与A、XX两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而且两公司都已经实际支付过部分运费。
针对A公司上诉提出的免责的债务承担”主张,吕泽宇律师深入分析了《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及《交接备忘录》等核心文件。他发现相关协议仅约定了A公司对XX公司此前债务的继续履行”,并没有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务转移,也没有获得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所以不满足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法定要件。吕泽宇律师明确指出,XX公司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仍然需要对当事人承担付款责任。
在二审庭审中,A公司提交了新证据,试图证明当事人主张的运费中包含了应支付给案外人的款项。吕泽宇律师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质证,在确认该笔款项属实后,他主动向法庭提出对诉讼请求金额进行相应核减。他这种专业、诚信的办案态度,获得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部分支持了A公司的上诉请求。一审的时候,当事人也不知道最终能拿到多少钱,自己心里也没个底,只想着能拿回一部分就不错了。没想到,吕泽宇律师帮当事人把事情处理得这么好。最终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部分,将A公司应支付的运费金额,在一审判决基础上核减了案外人款项,最终确定为449,117.51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各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吕泽宇律师,要不是他,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用专业的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帮当事人成功厘清了复杂的债务关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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