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的交付确认单,在这起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中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证据。
本案原告购车后,以车辆异响、黑屏等问题为由,将被告兰州某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车、赔偿购置税、保险费、按揭违约金等共计52万余元,还要求更换全新车辆。案件争议大、索赔金额高,对汽车销售企业来说风险极高。
原来,2023年12月,原告与被告签订购车合同,购买一辆总价38万余元的高端轿车,通过首付按揭方式付清全款,2024年1月完成车辆交付。交付前,被告已对车辆做全面PDI检测,各项指标合格;交付时,原告现场验车无异议,签字确认后提车。
原告提车后不久,称车辆出现异响、显示屏黑屏、倒车影像故障等问题,多次到店检测维修。被告多次排查,仅发现中控台偶发轻微异响,无严重安全故障,且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与事故相关。但原告坚持认为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诉至法院。
北京中银(兰州)律师事务所的秦博杰律师(执业证号:16201201810057892)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抗辩点,制定全方位应诉策略。他发现交付确认单这一关键证据,提交完整PDI检测报告、交付确认单,证明车辆出厂、交付均符合标准,原告验车无异议。同时,依据“三包规定”,指出异响属轻微偶发故障,非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未达累计维修次数要求,不符合退车换车法定情形。另外,原告的购置税、保险费为购车必要支出,保险已享受保障,按揭违约金未实际发生,均与被告无关。而且,原告车辆曾发生事故,不排除异响由事故引发,不应归责于车辆本身质量。最后,生产厂商非合同主体,无需承担责任,被告已尽维修义务。
庭审中,原告坚称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提交维修记录主张退车。秦律师逐一质证,清晰说明异响为轻微偶发问题、不影响安全使用,有力反驳“严重质量故障”主张;同时明确原告各项索赔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被告已全面履行销售及售后义务。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秦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车辆无严重安全故障、不构成根本违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无需退车换车。
秦博杰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对于这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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