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茂峥是山东英和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自执业以来,他已承办了376件以上的案件,其中刑事专办案件就有7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他的执业理念是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权利,解决问题。这种理念贯穿在他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
刘茂峥的业务范围很广,涵盖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婚姻家庭等领域。不过,他的核心强项还是刑事辩护,这类案件占比约83%,包括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等多种类型的刑事案件。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刘茂峥逻辑清晰,庭审经验丰富,擅长从复杂的案情中找到关键突破口,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诉讼结果。
有一起挪用资金案特别典型。公安机关指控当事人张X在管理A公司期间,挪用公司资金一千多万元,涉嫌挪用资金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刘茂峥全面阅卷,仔细梳理银行流水,核对每笔资金走向。他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涉案款项具有“挪用”性质,大量资金用于公司经营和往来流转,并非个人占有使用,而且关键事实未查清,证据链条无法闭合。于是,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书面辩护意见,提出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完全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张X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保住了当事人的名誉、工作与自由。
还有一起公职人员涉受贿、洗钱双罪并罚的案件。被告人张X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受贿并洗钱。案发前,他退还了部分赃款,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时,刘茂峥提出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追缴金额部分提起上诉,刘茂峥继续代理二审,提出已退还的款项不应再纳入追缴范围。虽然二审维持原判,但法院也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追缴对象和方式。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茂峥的辩护意见,被告人获得了最轻可执行刑期。
另外,在单位行贿案中,被告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张X被指控行贿2134万余元。刘茂峥提出被告人如实供述、悔罪、配合退缴收益等辩护意见,建议适用缓刑。法院完全采纳了他的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刘茂峥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在每一起案件中穷尽法律救济路径,为当事人争取自由、尊严与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战场上,他始终为当事人坚守着正义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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