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平目前在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处理婚姻家事及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2023年,徐丽平接手了一起复杂的一房两卖案。原告曹某与被告张X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X无力偿还欠款,便以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作价61.5万元抵债给曹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也根据张X指示向曹某交付了房屋,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X却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让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还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古某声称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某与张X合同的效力。曹某多次要求办理产权登记无果,遂委托徐丽平律师代理诉讼。
徐丽平接受委托后,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收集了曹某与张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及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等,还调取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针对各方抗辩,徐丽平也逐一制定驳斥策略。对于房地产公司“非适格被告、无过错”的抗辩,论证其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协助产权登记的义务;针对古某“系真实产权人、曹X与张X合同无效”的抗辩,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对于张X缺席庭审的情况,依法提交完整证据。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判决确认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房地产公司和张X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除了这起一房两卖案,徐丽平还处理过继承纠纷和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继承纠纷中,原告郭某与被继承人系夫妻,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两套房屋未分割。郭某委托徐丽平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请求分割遗产。徐丽平团队重点核查房屋财产性质,针对被告提出的“房屋系其出资、应归其所有”“尽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等抗辩理由,结合证据逐一驳斥。最终法院判决两套房屋所有权归郭某所有,郭某分得两套房屋三分之二的主要份额。
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司某与被告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被告需在离婚之日起两年内给付司某12万元,但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司某委托徐丽平律师团队提起诉讼。徐丽平团队重点核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针对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依法协助法院推进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限期支付12万元,实现了原告的核心诉求。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