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叶X受雇于被告程X经营的民宿从事木工工作,工作期间从脚手架摔落,造成多处肋骨骨折等伤情。叶X认为程X及杜X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提起诉讼。浙江温州平阳县吴富兵律师自2014年7月18日起在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执业,此次作为原告叶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
在案件处理初期,被告程X辩称将木工承包给杜X,与叶X不存在雇佣关系;被告杜X则称与叶X同受雇于程X,仅代为叫人及代发工资。吴富兵律师凭借多年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历,深谙企业运营模式。他开始细致收集证据,对各方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调查。他收集了叶X的工作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等证据,为后续的法庭辩论做准备。
庭审过程中,吴富兵律师利用自己对企业管理痛点及潜在法律风险的了解,清晰梳理了各方雇佣关系的实质。面对被告方关于“承包关系”及“无直接雇佣”的抗辩,吴律师通过举证和法庭辩论,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原告与程X之间成立雇佣关系,而非杜X的承包关系。他指出程X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不善承担相应责任,合理界定了法律关系。
在损害赔偿量化方面,吴富兵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合理计算了各项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他的专业能力在这一环节得到充分体现,为最终争取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法院采纳了吴富兵律师的核心观点,判决被告程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叶X经济损失人民币若干元,并驳回了原告对被告杜X的诉讼请求及其他部分诉讼请求。吴富兵律师凭借专业的执业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与亲和的服务态度,被平阳县司法局评为2019年度全县法律服务行业优秀律师,他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个性化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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