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法律案件中,证据困境是常见难题,如书证缺失、证据关联性不足等,这常常让案件陷入僵局。裴晓君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拥有近40年法律服务从业经历,兼具法院多年审判、企业专职法务双重履历,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经验,在证据审查方面有着独特的方法。
在土地返还原物纠纷抗诉再审案中,被申诉人刘XX与徐XX的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判令刘XX返还案涉7亩册外地。刘XX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原审裁判逻辑、证据链条及事实认定瑕疵。原审判决认定“双方存在土地互换耕种事实”的核心依据是前案生效判决,然而该判决已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既判力丧失。同时,徐XX主张其对案涉土地享有使用权的证据,如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台账等,存在真实性、关联性缺陷,无法证明其权属,而案涉土地实际由刘XX家庭合法取得并长期耕种。裴晓君律师从这些“边缘证据”入手,构建了抗诉逻辑。最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院指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再看贪污罪轻判案,被告人刘XX原系国有煤矿法定代表人,与他人合谋非法套取公共财物144万余元,属于贪污罪中“数额巨大”的情形。案发后刘XX主动退缴全部赃款,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如实供述罪行。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证据审查上,律师精准梳理刘XX主动坦白、全额退缴赃款、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将这些看似“边缘”却关键的证据进行整合。围绕这些证据构建辩护体系,依据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论证刘XX虽属“数额巨大”,但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请求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刘X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裴晓君律师通过对“边缘证据”的梳理和运用,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成功构建或瓦解核心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法律效果,展现了其在证据审查方面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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