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往往陷入困惑与无助,不知如何应对,更不清楚能否争取到有利结果。而李鉴春律师凭借其独特的办案方式,总能为当事人带来转机。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执业已逾十六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类型上经验丰富。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无罪不起诉案件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将租赁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还原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过程及时间节点。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此案属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随后,李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相关证据线索。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对其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鉴春律师的办案逻辑。他的复合背景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在处理案件时,他注重细节拆解与证据链梳理,从侦查阶段就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他善于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厘清法律边界,注重主观故意的证据分析与论证,通过间接证据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认定。在审前辩护中,他及时提交专业意见,影响检察机关起诉决策,避免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增加当事人诉累。
在众多刑事案件中,李鉴春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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