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如同社会的毒瘤,不仅让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更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许多被害人在遭遇诈骗后,陷入绝望和无助,生活也因此陷入困境。诈骗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信任体系,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天水市的沈XX、左某某、张某某就不幸成为了诈骗案的受害者。何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了他们数额巨大的财物。沈XX损失了62200元,左某某和张XX共损失130600元。案发后,虽然何XX被依法审判,但原判决中却遗漏了对未追回的被害人财物的处理意见及相关判项。这让三位被害人感到无比绝望,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损失是否还能追回。这个案件的难点在于需要重新审视原判决,补充遗漏的判项,并且要确保被害人的损失能够得到切实的赔偿。
在被害人感到无助的时候,他们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梁小龙律师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他自2000年9月正式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在基层治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为他从事律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2013年3月他顺利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正式投身律师行业;2022年6月,还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8件,形成了严谨细致、逻辑清晰、务实高效的办案风格。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刑事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及庭审抗辩均有深入研究与丰富实践,同时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疑难复杂案件。
梁小龙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承办过1000多起案件的经验,他敏锐地注意到原判决中存在的问题。曾经在公安交警部门和税务机关工作的经历让他知道,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他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条文,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为案件的处理寻找坚实的法律依据。他积极与法院沟通,提出原判决中遗漏的问题,并详细阐述了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款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
经过梁小龙律师的努力,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补充裁定责令被告人何XX退赔被害人沈XX损失款62200元,被害人左某某、张XX损失款130600元。最终,三位被害人的损失有望得到追回。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坚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以诚信为本、以专业为基,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在这起诈骗案中,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也践行了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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