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培训机构分公司停业拒退费,律师助力家长成功追责总公司

培训机构分公司停业拒退费,律师助力家长成功追责总公司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4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稳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4年
律所: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21142748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629251825
代表案例:6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为百余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办理过大量民商事诉讼及行政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 精通交通事故、离婚与财产分割、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合同与经济纠纷、建设工程、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等!
更多>
导读:原告A(监护人)与原告B(未成年人)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支付高额费用,分公司停业拒退费且无财产担责。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杨稳定律师接手本案,法院判决分公司退费付息,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原告合法诉求获支持。
培训机构分公司停业拒退费,律师助力家长成功追责总公司

在教育培训市场中,分公司停业拒退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让众多家长陷入了经济困境。家长们不仅为孩子的教育投入了大量资金,还满心期待孩子能在培训中有所收获,然而分公司的突然停业,使得他们的希望破灭,不仅课程无法继续,已支付的费用也难以追回。这种情况不仅给家长带来了经济损失,也让他们对教育培训市场的信任大打折扣。

原告A(监护人)与原告B(未成年人)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们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服务合同》,为孩子报名了形体礼仪、舞蹈、播音主持、声乐等多项课程,服务期限为三年,并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的高额课程费用。孩子正常上课完成部分课次后,2022年11月,分公司却无故停止全部课程,关闭教学场所,既不告知复课时间,也不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原告经调查发现,分公司已停止经营,且无独立财产可供承担责任。这让原告陷入了绝望,数万元的费用打了水漂,孩子的培训计划也被打乱。案件的难点在于,分公司无财产担责,如何让总公司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成为了关键。

就在原告一筹莫展之时,他们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执业已有4年,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目前正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她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事法律事务等。同时,她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稳定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注意到《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可以深度适用。曾经处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对于此类案件的重要性。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进行了三点论证。首先,她明确指出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分公司停业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最后,她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出剩余课时费金额,数据清晰、计算严谨,确保了退费金额的准确性。

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未答辩、未举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完全采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不仅帮助原告成功追回了剩余课程费用和利息,还通过诉讼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维权成本判由被告承担,实现了家长“零成本维权”。本案成功确立了“分公司违约、总公司兜底”的裁判规则,为大量涉及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退费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彰显了杨稳定律师专业稳定的办案能力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业素养。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