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身体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在这类案件中,责任的划分和赔偿标准的认定常常成为争议焦点。若处理不当,当事人可能会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影响未来的生活。
原告张X就遭遇了这样一场不幸的交通事故。2018年5月7日,原告杨X驾车载乘张X及高X行驶时,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张X受重伤二级。经交警部门认定,杨X承担主要责任,李X承担次要责任,张X无责任。事发后,张X被送至医院治疗,经鉴定构成伤残。然而,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均未果,这让张X陷入了绝望之中。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杨X系履行职务行为,如何让其赔偿责任转移给公司,以及原告张X的残疾赔偿金能否按城镇标准计算,都是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对工伤不予认定案件更是专精,占比约45%。同时,他还代理了近百余件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各类疑难、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经验丰富,获赔率在98%以上。他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系《民法典》施行后云南省首例高空抛物引发的诉讼纠纷,判决胜诉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
满林强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丰富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经验,他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x》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他收集了被告杨X与被告XX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杨X事发时系履行职务行为的相关证据。曾经担任昆明某交警队特邀调解员的经历让他知道,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至关重要。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为被告杨X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主张其赔偿责任应由被告XX公司承担。
对于原告张X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满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x》第十七条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相关规定,结合被告杨X在本次事故中受伤,其残疾赔偿金已在另案中按城镇标准支持的情形,为原告张X争取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最终,法院于2019年9月3日作出判决,被告李X赔偿原告张X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6376.78元,被告云南XX公司赔偿原告张X各项损失188232.50元。满林强律师成功实现了被告杨X赔偿责任的转移,也让原告张X的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极大程度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权益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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