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一是一家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则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这一年,被告二与原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原告,原告当日便转账50万元作为入股款。此后,原告又分别转账15万元(备注项目入资)和20万元(备注合同保证金),三笔款项合计85万元,从转账备注和相关协议来看,这些款项均为股权出资和项目投入性质。
然而,到了2022年1月,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告补签了一份《借款合同》,主张这85万元转化为民间借贷,要求被告一还款,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还主张律师费和诉讼费。这一主张让原本清晰的股权出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双方的矛盾也由此激化。
就在被告陷入困境时,周科兵律师介入了此案。周科兵律师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独立承办案件上百起,尤其擅长处理复杂民商合同纠纷,在面对这类案件时,他向来善于抓住纠纷中的主线和细节,通过层层递进分析,找准突破点。
周科兵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深入调查。他仔细查阅了股权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大量证据,发现案涉85万元明确为股权转让款、项目投资款和合同保证金,并非借款。《借款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清算或转化意思表示,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合意。而且,原告已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构成有其前提条件,本案基础关系并非民间借贷。
在庭审中,周科兵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紧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基础关系抗辩”规则,以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适用前提,进行了精准的法律适用和有力的抗辩。他完整搭建起证据链,形成闭环抗辩,将案件的真实情况清晰地呈现在法庭面前。
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科兵律师的意见,认定案涉85万元不构成民间借贷,原告主张的借款转化事实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这场纠纷以被告的全面胜诉告终,成功避免了85万元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
事后,回顾这场案件,周科兵律师一直秉持的“用心服务、及时反馈、专业高效”的办案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精准定性法律关系,第一时间剥离“借贷”假象,锁定股权让+投资基础关系,为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他的专业和专注,让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看到了希望,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力量。在商业活动日益复杂的今天,像周科兵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无疑是当事人在法律迷宫中的可靠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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