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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18万条建工信息涉罪,能否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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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9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骄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11090145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51446522
代表案例:42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1年执业至今;211重点大学毕业,理论丰富;年办案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有团队,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办过大案,如与五星、南京报业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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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了18万余条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这事儿能不构成犯罪吗?即便构成犯罪,又能否争取到缓刑呢?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就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法律较量。
买18万条建工信息涉罪,能否争取缓刑?

案件事实背景

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因业务需求,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经过筛选后,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后续当事人仅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既未促成实际业务,也未从中获利,之后还将留存信息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同年7月3日,公诉机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

第一,当事人购买信息的使用用途是否合法,这关系到入罪标准的适用。

第二,当事人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逐一拆解争议点

关于使用用途是否合法

法院查明的事实: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在陈述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是违规违法的。

双方各自主张:当事人认为是为了企业经营,属于合法使用;公诉机关则认为用途涉及违法,不能认定为合法使用。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公诉机关的理由。因为使用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所以无法认定为合法使用,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当事人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

关于是否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院查明的事实: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且自愿认罪认罚,未从中获利,还及时删除了信息。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辩护律师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主张适用缓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信了辩护律师的意见。结合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认为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最终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当事人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以及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确保获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合法合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如果确实有业务需要使用相关信息,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其次,一旦涉及到法律问题,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自首情节。同时,要积极悔罪,比如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这些都可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理。

结尾

在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当事人虽然因购买信息的用途涉及违法而构成犯罪,但最终通过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以及律师的有效辩护,成功获得了缓刑判决,避免了实刑带来的严重影响。

赵骄虎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执业十余年来,他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这个案子里,他前期积极争取不起诉,虽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聚焦有利情节,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正是这些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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