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在诉行政机关不履行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职责纠纷案中,案件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是某村村民,被告为某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某街道办事处,第三人是该村村民委员会。
原告觉得被告没有依法给自己办理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相关法定职责。被告则辩称,原告的请求不符合征地社保政策规定,他们并没有直接为原告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的法定职责。原告一开始满心期待能让被告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要是办不成,自己的养老保障就成问题了,心里十分焦虑。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在这个时候找到李超律师,当时原告一家心急如焚,觉得自己的诉求一直得不到支持,未来没有保障。
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当地的征地社保政策,查阅了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前后查阅资料的时间超过了一个月。他还多次与承办法官电话沟通,前前后后沟通了5次,并且当面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
突出关键策略点
李超律师发现,案件的关键在于对征地社保政策的解读以及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界定。他在研究政策时注意到,参保人数需要按照全村征地比例统一核算,而且要由村组确定并公示参保人员名单。所以他在代理意见中明确指出,国土资源部门与街道办并不负有直接为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的法定职责。这个核心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它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超律师从2016年11月开始执业,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他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处理征地相关的行政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李超律师关于征地社保政策解读以及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界定的代理意见。在审查案件时,重点参考了李超律师提出的参保人数核算方式和行政机关职责分工等内容。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原告一开始希望被告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要是成功了就能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但最终法院根据当地征地社保政策,认定参保人数需按全村征地比例统一核算,由村组确定并公示参保人员名单,国土资源部门与街道办不负有直接为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的法定职责,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并无不当。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超律师精准解读了征地社保政策,厘清了行政机关法定职责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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