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某建设工程公司来说,本以为完成了街巷道路硬化工程,就可以顺利拿到工程款,开启新的项目征程。然而,现实却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该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完工后15日内支付结算工程款。公司按约定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可村委会仅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的大额款项就像石沉大海,无论公司怎么催要,都没有得到回应。
公司领导心急如焚,这剩余的工程款对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公司后续的运营、员工的工资以及新业务的开展。每一次催款的失败,都让他们的希望一点点破灭,公司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这个案子交给了山西长治的王宏亮律师。王宏亮律师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深耕于刑事及民商事领域,尤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诉讼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效。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一丝不苟。
王宏亮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他深知证据是打赢这场官司的关键,于是开始全面梳理合同、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每一份证据都反复研究,试图从中找到突破点。经过仔细的分析,他发现这些证据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直接锁定村委会欠款的事实。
庭审中,村委会的现任负责人以对工程不知情、合同存在形式瑕疵、不认可利息与误工损失等理由进行抗辩,拒绝足额付款。这让局面变得紧张起来,公司的代表们都捏了一把汗。但王宏亮律师却镇定自若,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逐项驳斥对方的抗辩观点。他指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公司已实际履行施工义务,村委会也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合同合法有效;工程结算表经被告方时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载明“验收结算”,结合建筑业统一发票,足以证明工程总价款;被告未提供任何相反证据否定欠款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依据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应支付相应利息。
王宏亮律师围绕欠款事实、证据效力、违约责任、利息计算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辩论,每一句话都掷地有声,让对方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公司已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村委会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构成违约。法院对公司提交的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全部采信,认定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最终判决村委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公司剩余工程款数十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不合理诉求。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承担。
这场官司的胜利,不仅帮助该建设工程公司成功追回了长期拖欠的款项,也彰显了王宏亮律师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坚守着公平正义的底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为更多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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