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关系中,赠与财物的性质界定往往容易引发纠纷。在河南省南阳市,原告叶XX与被告刘XX经人介绍建立恋爱关系,原告以结婚为目的向被告赠与金镯、手机及多笔转账,合计约9万余元。然而,这段恋爱关系未能走向婚姻殿堂,双方分手后,原告主张这些赠与是附结婚条件的,要求被告全额返还。对于被告来说,若全额返还将承受较大经济损失。此时,被告刘XX委托了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冯居昊律师处理此案,冯居昊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方提交了购物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这些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应当返还。冯居昊律师有着郑州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在面对原告的主张时,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指出双方并无彩礼合意,部分款项属于日常赠与。并且,他还提出原告存在不当行为导致了双方分手这一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冯居昊律师二级建造师的专业能力也发挥了一定作用。虽然此案并非建筑工程相关案件,但这种跨领域的专业能力培养了他严谨细致的思维习惯。在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时,他能够更加敏锐地发现其中的问题和漏洞,为被告进行有力的辩护。他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被告争取利益的细节,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聊天内容及保证书等,对赠与的性质与返还金额进行认定。冯居昊律师的答辩意见对法院的判决产生了重要影响。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大额金饰、转账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解除条件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应予返还,但扣除小额日常消费性赠与,并结合双方相处时间、经济情况等,酌情确定了返还金额。
案件结果是被告刘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叶XX6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这一结果为被告成功减损2.5万+。冯居昊律师在业内以擅长处理复杂案件著称,他擅长精准破局,能快速找到案件突破口,高效维权,平均办案周期短,还终局负责,紧盯执行兑现。他凭借专业尽责的服务,切实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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