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张X与李X因车辆买卖产生纠纷。张X以86800元的价格从李X处购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双方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李X需协助张X联系车辆原车主办理过户手续。然而车辆交付后,李X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经张X多次催告仍未履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张X决定起诉。谭冬律师作为原告张X的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谭冬律师协助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跟进诉讼流程。庭审中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李X的行为构成违约,判决解除张X与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李X返还购车款86800元。
这起案件结案后,谭冬律师虽未主动回访,但他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给客户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之后的三年里,这位客户在遇到其他法律问题时,自然而然地又想到了谭冬律师。
2023年,谭冬律师再次接到了这位客户林X的委托。这次是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林X经案外人介绍,借用某建设工程公司资质,在某化工项目中承包零星土建工程并全额垫资施工。陈X系该建设工程公司当地地区负责人,林X多次向陈X催促工程款支付事宜。双方曾两次协商并签订欠条,第一次约定陈X协助该建设工程公司向林X支付工程款,第二次明确陈X作为欠款人,确认尚欠林X工程款209951.89元,并承诺于约定日期前清偿,逾期需支付利息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但陈X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与第一次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不同,这次是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涉及的金额和复杂程度都有所增加。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林X的律师,与张律师共同接受特别授权代理。在这次委托中,谭冬律师参与案件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庭审辅助工作。在证据梳理方面,他不仅整理了欠条等核心证据,还对林X垫资施工的相关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在庭审辅助中,协助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律师费等诉求,助力法院查清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林X支付欠款209951.89元及律师费10000元;陈X以209951.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8%向林X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自约定清偿期限届满次日起算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均由被告陈X负担。后来这位客户对朋友说,每次遇到法律问题,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谭冬律师,因为他做事让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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