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因涉嫌诈骗案被立案侦查,这起案件涉及跨省执行,情况复杂。甘肃省XX县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马某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遂决定对其取保候审,需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陕西省咸阳市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并指定保证人李某某进行监督。
赵力辉律师接受马某某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充分发挥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优势,凭借执业至今已承办160余件案件,其中成功办理14类型刑事案件140余件的丰富经验,迅速展开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件材料,赵律师发现本案存在诸多关键点:其一,马某某在诈骗案中的参与程度较轻,无直接实施诈骗行为;其二,马某某无犯罪前科,且固定居住在陕西,具备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其三,保证人李某某具备监督能力,可有效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
基于这些精准分析,赵律师向榆中县公安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论证马某某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核心观点。他深知在跨省协作的案件中,沟通协调至关重要。于是主动联系陕西执行机关,协调保证人监督细节,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强调跨省协作中执行程序的重要性,推动两地公安机关高效对接。赵力辉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以其专业、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最终,甘肃省XX县公安局采纳赵力辉律师意见,于2026年X月XX日作出《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决定对马某某取保候审,期限自2026年X月XX日起算,并由陕西省咸阳市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保证人李某某履行监督职责。该结果既保障了侦查程序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精准辩护的价值。马某某家属对赵力辉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赞不绝口,他们表示:赵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我们倍感安心。赵力辉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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