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本是为了生计到工地工作,然而2018年3月10日,在昆明市西山区的福悦商务楼工程(现为肿瘤医院)工地,悲剧降临。他在焊接水槽时,因天黑不熟悉现场环境,误踩在盖着6米左右深井的几块木板上,跌落至负二层,导致昏迷和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王X产生了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一系列损失。李X垫付部分医药费用后,双方就合理赔偿要求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昆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甚至不接王X电话,谈判陷入僵局,王X的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在王X不知所措时,他找到了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6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尤其深耕工伤(工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对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处理经验丰富。同时,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满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他仔细梳理王X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现场照片、医疗记录、李X书写的“保证”等。对于“保证”内容,满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结合庭审中王X“李X叫我去干活,跟我说两小时200元”的陈述,以及不锈钢水槽的制作安装费系由李X收取的事实,确定了王X与李X之间的劳务关系。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满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王X有利的线索,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庭审策略方面,满律师针对被告XX公司和李X的辩称,进行了有力的反驳。被告XX公司称与王X不存在雇佣关系,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满律师指出,XX公司将不锈钢水槽的制作安装交由不具备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李X完成,且对施工场地上的深井没有设置必要的围挡或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疏于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应当与李X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于李X称自己只是介绍人,与王X受伤无关的说法,满律师通过证据和法律规定,证明王X系为李X提供劳务,李X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应对王X的伤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2019年8月29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X、昆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原告王X因本案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97682.32元。满林强律师用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王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满林强律师始终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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