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在情感和家庭问题上会遭遇困境。王XX就是这样一位当事人,她与刘某某曾同居生活并育有非婚生女刘某。然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两人无法协商一致,矛盾不断激化。这让王XX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更要保障未成年女儿的未来。
就在王XX感到无助时,她找到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余件,在婚姻家庭诉讼领域承办案件达2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与成熟的办案思路。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等,拥有众多专业身份。
接受委托后,王永强律师第一时间与王XX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沟通。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完整梳理了案件全流程事实,精准把握了王XX的核心诉求。同时,他以最大化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制定了“诉讼维权为基础、调解化解为优先”的办案方案。
在证据收集方面,王永强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他全面固定了双方同居生活记录、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不仅证明了两人的同居关系和孩子的出生情况,更重要的是,他还收集了王XX长期实际照顾子女生活起居、具备稳定居住条件与抚养能力的证据。这些证据为案件维权筑牢了坚实的事实与法律基础,让王XX在这场纠纷中有了更有力的支撑。
案件立案受理后,进入了庭前调解程序。王永强律师全程陪同王XX参与市人民法院诉非调解中心主持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行使等核心争议焦点,他与对方开展了多轮专业、理性的沟通协商。他既坚定地维护王XX的合法诉求,明确举证说明由王XX直接抚养子女更符合未成年人的成长利益,又充分兼顾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妥善平衡双方权利义务。最终,在他的努力下,促成双方自愿达成了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
市人民法院依法出具(20xx)鲁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确认非婚生女刘某由王XX直接抚养,刘某某自20XX年9月起,于每月10日前支付刘某抚养费1000元,直至刘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本案诉讼费用也由刘某某承担。
王永强律师一直秉持着“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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