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张XX,被告是李某某。2021年7月,两人因承包工程相识。被告李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张XX借了3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分三次转了过去。双方口头约定被告要支付3000元利息。2021年11月,被告通过微信还了10000元,还在转账备注里写了“还差23000元”。可之后被告就没了动静,原告多次催要都没用,最后只能把被告告上了法院。
原告找到张书雯律师的时候,心里特别着急。他说自己辛苦挣的钱借出去,现在要不回来,晚上都睡不好觉。张书雯律师到现在已经承办了超过百件案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
张书雯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就开始了一系列的工作。她系统地梳理了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在梳理这些证据的过程中,她发现微信转账记录能清楚地显示原告给被告转了30000元,聊天记录也能证明被告承认还欠原告钱。
在诉讼中,张书雯律师明确区分了本金和利息的诉讼请求。她知道虽然原告和被告口头约定了3000元利息,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在法庭上重点强调了本金部分。同时,她也主张了法定利息,希望能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既没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张书雯律师的工作。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的微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能够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被告还欠原告20000元本金没还,所以支持了原告本金部分的诉讼请求。对于原告主张的3000元利息,因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有明确利息约定,法院没有支持。但是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计算利息的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X月XX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LPR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与公告费由被告承担423元。
原告原本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没想到在张书雯律师的努力下,不仅本金得到了偿还,还能拿到相应的利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起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靠的就是张书雯律师对每一份证据的认真梳理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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