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王XX(女)与李XX(男)于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婚姻期间,李XX性格暴躁还酗酒,多次因家庭琐事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2025年3月,一次激烈冲突后王XX报警,公安机关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李XX并未实质改变。2026年1月,王XX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自己直接抚养且李XX支付抚养费,同时要求李XX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核心争议点:
第一,李XX的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家庭暴力,并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法院查明:法院经审理发现,李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对王XX实施殴打、辱骂等行为,且经公安机关告诫后仍未改正。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王XX主张李XX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被告李XX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李XX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王XX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所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第二,王XX作为无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能否获得支持?
法院查明:法院确认李XX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王XX为无过错方。
双方各自主张:原告王XX主张自己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李XX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被告李XX则认为自己不应支付。
法院最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李XX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王XX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李XX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
整体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准予王XX与李XX离婚;婚生子由王XX直接抚养,李XX依法支付抚养费;李XX向王XX支付一定数额的离婚损害赔偿金。
法律建议: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在婚姻生活中,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在处理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时,要以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为首要考虑因素。同时,无过错方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结尾:这起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支持了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并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彰显了法律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和对弱势家庭成员权益的保护。代理这个案子的,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她在本案中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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