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原告陈XX与被告钱XX开启伞具直播带货业务合作,并于2024年4月18日签订《直播合作协议》,协议规定合作期内擅自终止合作需赔偿10万元违约金。后因直播状态和销量下滑,双方产生矛盾。原告认为被告自2024年5月初状态不佳,6月22日明确不再合作,构成“擅自终止合作”,诉至法院索要违约金。这一诉讼让被告面临经济赔偿风险,可能影响其后续的商业活动和经济状况。此时,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的俞国锋律师于2014年开始执业,接受了被告的委托。
俞国锋律师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对话录音、直播数据等。针对原告“被告擅自终止合作”的主张,俞国锋律师指出,从2024年6月18日起双方一直在就调整状态和是否继续合作进行协商。原告明确告知被告“如果不做,你跟我说”等内容,说明被告并非“擅自”终止合作,这体现了他在证据梳理和案件分析上的细致与专业。
俞国锋律师在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在庭审中,他结合挂职期间积累的经验,进一步阐述观点。他提出终止合作是双方协商的结果,2024年6月26日双方已初步达成“卖完花伞就不再继续合作”的合意。且被告在6月23日仍在直播,6月30日还支付了房租,有打卡记录为证,表明被告一直在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俞国锋律师还指出原告未能证明损失。直播间销售数据下降受多种因素影响,原告未能证明数据下降系被告原因导致,也未举证实际损失金额。此外,他认为即便认定违约,10万元违约金也明显过高,应予调整。他提交的房租支付记录、打卡记录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证明被告未擅自终止合作。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陈XX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钱XX获得完全胜诉。俞国锋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曾于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撰写的论文也多次在嘉兴市律师协会评选中获奖,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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