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价钱没谈陇,出院后要求我儿赔偿二万元人民币,通知我儿子到医院全程陪护?
[律师回复] 对于您儿子遇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恋爱期间自愿发生关系后女方宫外孕引产,男方在法律上通常没有直接的赔偿义务,除非能证明男方存在过错(如隐瞒疾病等)。女方要求2万元赔偿缺乏法律依据,但出于人道主义,您儿子可以适当分担部分医疗费用。建议您儿子先与女方沟通,明确拒绝不合理赔偿要求,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费用凭证等)。如果对方持续纠缠,可以告知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必主动支付。最后,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矛盾激化。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