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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余同居律师-袁俊律师
    广东神朗律师事务所 江西
    5.0
    帮助人数:15
    187-7900-6698
    更多> #律师简介:本人有8年法律工作、企业法务经验、案件办案经验;属独立办案、成熟稳重的中青年律师。思维敏捷,擅长公司法、劳动法、侵权责任法、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担保纠纷等;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类公文、文本的书写;具有很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很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个性开朗,容易相处,团队荣誉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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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余同居律师-唐春光律师
    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 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818号金岛厨皇7楼707
    4.7

    来自14人评价

    帮助人数:263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8-7907-6666
    更多> #律师简介:2010年通过律师资格,进入公司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事务/起草、审核公司相关合同方面的文件/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制建设方案/参与处理公司内外经济纠纷和公司重大业务谈判等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了解各种文件;熟悉各类公文、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爱好广泛,乐于与人交往,较好的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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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余同居律师-张泉律师
    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 江西省新余市白竹路818号
    0.0
    帮助人数:7
    134-0790-0902
    更多> #律师简介:张泉律师:任职于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本科法学学位,擅长领域:婚姻家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执业理念勤勉尽责、专业尽职、严以律己,注重熏陶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多年案件经验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为当事人着想、为其化解矛盾的工作态度深受当事人信任,为委托人提供了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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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已婚者以夫妇名义公开与他人共处则构成重婚罪。此罪为自诉案件,需受害人提起诉讼,否则不予立案。因此,已婚者应避免此类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婚姻家庭 925次阅读
  • 离婚时,受害方有权因对方过错索赔,条件是有法定过错行为:1)法律或实质重婚;2)非法同居;3)家庭暴力,包括身体和精神伤害;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未尽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其他严重不当行为也可能构成赔偿理由。无上述过错,离婚无赔偿请求权。 #婚姻家庭 925次阅读
  • 同居中,一方自主收入或积累的财富通常视为个人财产。若双方共同参与并提供协助,可能按协议或法庭裁决转为共同财产。互赠收入和财物按约定处理,无协定则协商或诉诸司法。一方按比例出资的财产可认定为按份共有。涉及财产分配时,协议优先,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婚姻家庭 1448次阅读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指长期稳定但非夫妻名义的异性同住。短暂同居不构成此罪。长期并公开以夫妻自居者可能触犯重婚,构成刑法严惩。当配偶一方有此行为,无过错方离婚诉求通常会得到支持,可索赔损害。这种同居严重侵犯婚姻权益,动摇夫妻忠贞,是婚姻不和谐的重要原因。 #婚姻家庭 806次阅读
  • 通常,非法同居不违法,但已婚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租赁房屋,在婚姻关系未解除时,涉嫌重婚罪,属违法行为。如因此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索赔离婚损害赔偿,依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家庭 1207次阅读
  • 在婚姻无效期内,同居双方的共有财产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无过失原则裁决,同时保障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严禁侵害。严重违反婚姻伦理的情况须谨慎处理财产。 #婚姻家庭 1012次阅读
  • 同居期间债务纠纷处理遵循协议优先原则,无协议则按共有财产分配。按比例分得财产者权益按所占份额确定。如无共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受理并审理。 #婚姻家庭 101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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